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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临床助理医师[内科学]备考:肺炎治疗

|0·2010-09-30 12:55:25浏览0 收藏0

  肺炎治疗

  1.一般治疗

  2.病原治疗:

  抗生素 使用原则1.依病原菌选用敏感药物;2.早期治疗;3.联合用药;4.选用渗入下呼吸道浓度高的药物;5.足量、足疗程,重症宜用静脉途径给药。

  WHO推荐4种第1线

  用药时间:疗程一般在体温正常后5-7天,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后3天。支原体肺炎至少用药2~3周,以免复发。葡萄球菌肺炎比较顽固,易于复发及产生并发症,疗程宜长,一般于体温正常后继续用药2周,总疗程6周。

  抗病毒治疗:用于临床的有利巴韦林(即病毒唑)、干扰素、聚肌胞等。

  3.对症治疗

  (1)氧疗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心力衰竭的治疗

  原则:吸氧、镇静、强心、利尿和血管扩张剂

  (4)腹胀的治疗:伴低钾血症者,及时补钾:如系中毒性肠麻痹,应禁食、胃肠减压。

  (5)中毒性脑病的处理:

  吸氧、降低颅内压

  4.肾上腺皮质激素应用的指征:

  (1)中毒症状明显(2)严重喘憋(3)脑水肿、中毒性脑病、感染性休克和呼吸衰竭

  5.并发症的治疗 并发脓胸、脓气胸者,应及时抽脓、抽气。

 

更多信息访问:临床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论坛 医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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