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儿童哮喘诊断标准(全国儿童哮喘防治协作组1998年制定的试行方案)
(1)婴幼儿哮喘诊断标准:
①年龄<3岁 哮喘发作≥3次 ②发作时双肺闻及呼气相哮鸣音 呼气相延长 ③具有特应性体质 如过敏性湿疹 过敏性鼻炎等 ④父母有哮喘病等过敏性史 ⑤除外其他引起喘息的疾病 凡具有以上① ② ⑤条即可诊断哮喘 如喘息发作2 次 并具有第② ⑤条 诊断为可疑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 如同时具有第③和(或)第④条时 可考虑给予哮喘治疗性诊断 (2)儿童哮喘诊断标准:
①年龄≥3岁 喘息呈反复发作者(或可追溯与某种变应原或刺激因素有关) ②发作时双肺闻及以呼气相为主的喘鸣音 呼气相延长 ③支气管扩张剂有明显疗效 ④除外其他引起喘息 胸闷和咳嗽的疾病 对各年龄组疑似哮喘同时肺部有哮鸣音者 可作以下任何一项支气管扩张试验:①用β2受体激动药的气雾剂或溶液雾化吸入(剂量及方法参考上述支气管扩张试验);②1‰肾上腺素皮下注射0.01ml/kg 每次最大量不超过0.3ml 在作以上任何一项试验后15min 如果喘息明显缓解及肺部哮鸣音明显减少 或FEV1改善≥15% 支气管扩张试验阳性 可作哮喘诊断 (3)咳嗽变异性哮喘(CVA)诊断标准:
①咳嗽持续或反复发作>1个月 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 痰少 与闻到刺激性气味 气候改变 运动等有关 ②临床无感染征象 或经较长期抗生素治疗无效 ③有个人过敏史或家族过敏史 变应原皮试阳性可辅助诊断 ④存在气道高反应性(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 支气管扩张试验阳性或PEF日变异率或周变异率≥15% ⑤支气管扩张剂和(或)糖皮质激素治疗可使咳嗽发作缓解(基本诊断条件)
更多信息访问:临床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论坛 医师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