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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复习资料:药效学(1)
(1)预防作用:指疾病发生前或症状出现前用药发挥的作用。如接种疫(菌)苗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用色甘酸钠预防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2)治疗作用:凡符合用药目的,有利于疾病及症状缓解或消除的作用。根据用药目的又分为: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两类,前者能消除病因,称为治本;后者可减轻症状,称为治标。两类作用各有其特点,不可偏废。
(3)副作用:是一种较轻的不良反应,指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副作用是药物本身固有的,故可预知,并与治疗作用并存且因用药目的不同而相互转化。
(4)毒性反应:因用药量过大或疗程过长引起的一种严重的不良反应。一般能事先预知,严重的甚至导致器官功能永久性损害,如氯霉素引起骨髓造血功能的抑制。根据用药时间长短不同发生的毒性反应,又分为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两种。某些药物对某些器官可引起特异性毒性反应,如砷汞对肝肾的损害,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前庭神经和耳蜗听神经的损伤。严格控制剂量,合理确定给药间隔时间,强调剂量个体化,是防止或减轻毒性反应的重要措施。
(5)变态反应:又称过敏反应。是药物或其在入体中的代谢产物,与体内的血浆蛋白或组织蛋白结合形成抗原,引起的病理性免疫反应。变态反应与药物的作用和用药剂量无关,且事先难以预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