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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由黔西南州人事局与招考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招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9月30日前出生);
6、已婚人员报考的,应符合不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则;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2008年黔西南州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职位一览表》);
8、至2008年10月31日在我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2005年以来经全省统一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未满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州招考办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 6日至9日。
报名地点:黔西南民族师专体操房。
报名费:每人60元。
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10月15日至17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2008年黔西南州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由州招考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 门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加分照顾政策
招考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考生采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3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
2、至2008年10月31日在我州服务期满,并在服务单位考核合格的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3、少数民族考生。
(五)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 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和考核情况;
3、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实行加分。
四、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一)笔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州招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报 考州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州国土资源局勘测规划站、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传技术指导所、州水利局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州水利局兴中灌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州农业局植保植检站、州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州农业局土壤肥料工作站、州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州农业局农产品市场与经济信息站、州畜牧兽医局液氮 站职位的笔试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
报考黔西南民族师专、黔西南民族师专附中、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州盲聋哑学校职位的笔试考《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合卷》,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08年10月1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州招考办将根据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招考单位面试方案报州人事局研究同意后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将在面试前向社会进行公布。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根据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州招考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5、没有考核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经州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州招考办在“黔西南州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WWW.qxn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有由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
招考工 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 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招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223841
200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