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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和市人事局核准,现将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重大疾病;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能爱岗敬业,无违反综治、计生规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2日至1990年9月22日期间出生);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6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周宁县人事局考录调配股,联系电话:5624031。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待就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2张,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07〕196号收费规定,每人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若有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三、笔试、面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计生、卫生系统岗位为《基础医学理论知识》;播音、艺术岗位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
2、面试科目:面试科目为相关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
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在试卷或答题卡上作答,《综合知识能力测验》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面试科目采用笔试或口试作答。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统筹安排工作,并按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如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招聘信息详见宁德人事人才网(www.fjndrs.com)、周宁人事人才网(www.znrs.gov.cn)。
2、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的,需经县政府同意或调整招聘计划数后方可开考。
3、考试成绩的计算:按笔试科目占40%、面试科目占60%的比例合计考生的成绩。成绩及格线视考试情况而定。
4、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该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人员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
6、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周宁县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周宁县人事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