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关税的征收管理

环球网校·2017-09-01 14:00:14浏览49 收藏24
摘要   【摘要】距离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两个月时间,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关税的征收管理以下内容分享第五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的相关知识点,本章比较简单,没
  【摘要】距离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两个月时间,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关税的征收管理”以下内容分享第五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的相关知识点,本章比较简单,没有学习难点,本章历年考试的分值一般在4分左右。更多资料及海量试题请关注环球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

  关税的征收管理

  一、关税的申报(环球网校提供关税的征收管理)

  (1)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纳税人向货物进境地海关申报

  (2)出口货物应自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由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向货物出境地海关申报

  二、关税的缴纳

  (1)纳税人应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2)关税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关税的强制执行

  (1)加收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0.5‰)×滞纳天数;关税滞纳金起征点为50元

  【解释】滞纳天数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2)强制征收

  如纳税义务人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关税减免规定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关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历年经典试题:第五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注册会计师冲刺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或登陆注册会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是环球网校为考生提供“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关税的征收管理”,供学习。

  四、关税退还

  【解释】指海关将实际征收多于应当征收的税额(溢征关税)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种行政行为

  (1)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2)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关税减免规定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关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历年经典试题:第五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注册会计师冲刺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或登陆注册会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是环球网校为考生提供“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关税的征收管理”,供学习。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