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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的治疗监护相关知识点整理如下,希望对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滥用危害(记住)
1.维生素A(治疗干眼症、夜盲症)――长期大量服用,颅内压增高、毛发干枯、皮肤干燥瘙痒。
2.维生素B1(营养神经、大脑功能)――长期大量服用,头痛、烦躁、精神衰弱。
3.维生素C――大量口服或注射维生素C(一日量>1g),可致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
4.维生素D(防治佝偻病)――长期大量用,肾脏损害、骨骼硬化
5.维生素E(生育酚)――长期大量用,乳腺增大,影响性功能,增加维生素K缺乏患者的出血倾向(可拮抗维生素K的凝血作用)。
(二)治疗监护点[记忆重点,其余了解]
1.区分治疗性用药和补充摄入量不足的预防性用药
如维生素D:
预防――成人一日0.01-0.02mg
缺乏――成人一日0.02-0.05 mg
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成人一日0.25-1.5 mg
维生素缺乏症的原因包括:(记忆重点)
①摄入不足:如食谱不合理、偏食、长期食欲缺乏、老人吞咽困难等;②吸收障碍:肝胆疾病、胃液分泌不足、胃酸缺乏、肠瘘、胃大部切除术后、胃肠功能减退、慢性腹泻等;③需要量增加:儿童、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特殊工种工人、长期患有消耗性疾病的患者;④▲长期服用广谱抗生素:可使肠道细菌受抑制而不能合成维生素(维生素K,由肠道菌制造);⑤烹调方法不当:如淘米过度、煮粥加碱、油炸食物等;⑥药物相互作用:如久服▲液状石蜡(润滑性泻药)可以引起脂溶性维生素(维生素A、D、E、K)的缺乏;长期服用▲异烟肼的患者,易发生维生素B6缺乏;⑦某些疾病所致的缺乏: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疟疾患者出现叶酸缺乏(维生素Bc或维生素M);肝肾功能不全者易发生维生素C缺乏;严重肝脏疾病时易出现维生素K的合成障碍。
(▲妊娠哺乳缺叶酸;肝肾不好缺维C;严重肝病缺维K)
2.严格掌握剂量和疗程(记住实例)
大量摄取维生素A(成人超过150万U,小儿超过7.5万-30万U)6h后,可发生急性中毒:患者出现异常激动、头晕、嗜睡、复视、头痛、呕吐、腹泻、脱皮,婴儿头部可发现凸起肿块,并有躁动、惊厥、呕吐等颅内压升高、脑积水、假性脑瘤表现。每日服用25万-50万U的维生素A长达数周甚至数年者,也可引起慢性中毒。孕妇服用过量的维生素A,还可导致胎儿畸形。(▲维生素A――一次性大量摄取,急性中毒;常年应用,慢性中毒;孕妇过量,胎儿畸形)
3.针对病因积极治疗
大多数维生素缺乏是由于某些疾病所引起的,所以应找出原因,从根本上进行治疗,而不应单纯依赖维生素的补充。
4.掌握用药时间(记住)
(▲脂溶或水溶维生素一般均为餐后服用)
(1)水溶性维生素B1、B2、C等宜餐后服用(水溶性维生素会较快地通过胃肠道,若空腹使用,很可能在未被充分吸收前就被排出)
(2)脂溶性维生素A、D、E、K等也应在餐后服用(餐后胃肠道有较充足的油脂,促进脂溶性维生素吸收)
5.注意维生素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记住,尤其是重点处)
▲(1)液体石蜡可减少脂溶性维生素A、D、E、K的吸收
(2)维生素B6可消除左旋多巴的治疗作用
▲(3)广谱抗生素可抑制肠道细菌,使维生素K合成减少
(4)维生素C 可破坏维生素B12
(5)铁剂伴服维生素C可增加铁离子吸收。
(6)维生素C和维生素B1不宜与氨茶碱、口服避孕药同服,否则降低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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