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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复习资料:法律责任法(5)

|0·2010-08-24 11:24:21浏览0 收藏0

  执业药师考试复习资料:法律责任法(5)

  不办理许可事项变更手续的处罚

  (1)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办。

  (2)逾期不补办的,宣布其《许可证》无效。

  (3)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无证经营处罚。

更多信息访问: 执业药师考试频道 执业药师考试论坛 执业药师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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