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环球网校·2017-08-29 16:40:48浏览141 收藏28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摘要】2017年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部分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对教材内容的一些疑惑进行解答,为了更好帮助考生,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本文能够帮助你
  【摘要】2017年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部分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对教材内容的一些疑惑进行解答,为了更好帮助考生,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本文能够帮助你更好的全面冲刺税务师考试,环球网校助你一臂之力!更多复习资料及试题请登陆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查看

  问题: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解答:

  (1)权利产生的方式不同

  相邻权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地役权则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

  (2)权利性质不同

  相邻权是对相邻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扩张,属于自物权范畴,不是一项独立的物权类型;

  地役权是为自己不动产的利益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范畴。

  (3)对不动产权利限制或扩张的程度不同

  相邻权作为法定权利,是法律对不动产相邻关系进行最低限度调节的结果,其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者扩张程度较少;

  而地役权作为当事人双方超越相邻限度而约定的权利,其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者扩张程度较大。

  (4)权利取得的对价不同

  相邻权作为法定权利,其取得和行使通常是无偿的;而地役权作为约定权利,其取得通常是有偿的。

  (5)权利的存续期限不同

  相邻权无期限限制,而地役权通常有期限限制。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
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对上一年度错账的调账方法有哪些?
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供参考。

  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依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用益物权。

  1、地役权的特征

  (1)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

  (2)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

  (3)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在需役地被分割时,地役权为分割后的各部分的利益仍然存在(如果地役权的行使按其性质只关系到需役地的一部分的,则分割后地役权仅在该部分存在);

  在供役地被分割时,地役权就分割后的各部分仍然存在(如果地役权的行使按其性质只关系到供役地的一部分的,则分割后地役权仅在该部分有效)。

  (4)地役权是根据合同约定而设定的物权。

  (5)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此特点与其他用益物权不同。

  2、地役权的设立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地役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
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对上一年度错账的调账方法有哪些?
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及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2017年税务师考试答疑: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供参考。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