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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环球网校·2016-04-20 08:58:15浏览57 收藏17
摘要   【摘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于5月14日-18日举行,环球网校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特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是全面梳理知
  【摘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于5月14日-18日举行,环球网校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特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是全面梳理知识点的提高阶段,掌握教材基本内容,一起学习以下内容《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知识点,更多考点尽在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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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2)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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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于5月14日-18日举行,环球网校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特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财产转让所得”,是全面梳理知识点的提高阶段,掌握教材基本内容,一起学习以下内容《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知识点,更多考点尽在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汇总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环球网校提供财产转让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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