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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执业药师考试: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0·2014-08-19 08:41:34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是2014执业药师考试药学相关专业知识的重点内容,环球网校医学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点如下。

  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是2015执业药师考试药学相关专业知识的重点内容,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点如下。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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