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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考试重点: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0·2014-07-19 17:39:32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考试重点之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环球网校医学网搜集整理供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考试重点之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搜集整理供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不予注册的规定: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足两年的;

  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处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足两年的;

  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注销注册的规定:

  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④因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不合格的;

  ⑤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两年的;

  ⑥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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