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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操作指导:照射处理血液及成分

|0·2013-04-03 13:43:06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临床执业医师操作指导:照射处理血液及成分

  临床执业医师操作指导:照射处理血液及成分

  适应症

  (1)骨髓、脏器移植。

  (2)有非溶血性输血性发热反应史的患者。

  (3)有输血后GVHD史的患者。

  (4)大剂量化疗、放疗的患者。

  以上患者需要输血时,选择经照射处理的血液及其成分,各种成分的适应证、禁忌证、注意事项等见相应内容。

  方法及内容

  [照射目的]将血液及其成分经放射线照射处理,以灭活血液及其成分中淋巴细胞和病毒,阻止输血GVHD的发生,减少输血性传染病的发生。

  [照射方法]

  1.将血液及其成分置于直线加速器、 60Co或血液辐照仪的照射野。

  2.按相应设备的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照射,剂量为15~30Gy.

  3.照射时血液及成分的保存袋不得附有金属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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