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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操作指导:照射处理血液及成分
适应症
(1)骨髓、脏器移植。
(2)有非溶血性输血性发热反应史的患者。
(3)有输血后GVHD史的患者。
(4)大剂量化疗、放疗的患者。
以上患者需要输血时,选择经照射处理的血液及其成分,各种成分的适应证、禁忌证、注意事项等见相应内容。
方法及内容
[照射目的]将血液及其成分经放射线照射处理,以灭活血液及其成分中淋巴细胞和病毒,阻止输血GVHD的发生,减少输血性传染病的发生。
[照射方法]
1.将血液及其成分置于直线加速器、 60Co或血液辐照仪的照射野。
2.按相应设备的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照射,剂量为15~30Gy.
3.照射时血液及成分的保存袋不得附有金属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