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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负责开展的2016年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第一阶段已经结束,请2016年6月20日之前提交材料、且通过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按有关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一、领取时间
2016年6月30日-7月20日(工作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领取地点
梧州市文澜 路98号,梧州市教育局师训科(二楼)。
三、领取要求
(一)申请人凭 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委托他人带 领的,受委托人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申请人的《受理通知书》或委托书领取。
咨询电话:0774-3847115。
附件:
2016年梧州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第一批)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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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西梧州市高级中学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方便大家及时查询认定结果,下面是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整理的广西梧州市高级中学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时时发布行业最新动态,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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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各省份举行的省级教师资格统考成绩(含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只在本省份申请教师资格有效。申请人根据受理规定一旦参加了某省份的申请程序,其所获得的相应条件只能在该省份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测试水平证书除外)。若中途放弃在该省份的申请而改选另外一个省份,则须重新参加后一省份的全部程序。否则,不予受理。在此特别提醒申请人:跨省组考、跨省获取教师资格的做法属于非法认定。所以,凡与正常认定程序不符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必要时请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请每一位申请人务必要依法申请认定,勿存侥幸心理。凡被举报属弄虚作假、骗取或违规获取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罚则"处理,其教师资格将被依法撤销,且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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