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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的本质属性
(1)学生处于人生阶段身心发展最迅速时期
①学生具有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
②学生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
2.学生的社会地位
(1)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①学生的身份。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②学生的法律地位。教育领域中,作为未成年公民,学生享有未成年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如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作为学生,学生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公正评价权、物质帮助权等。
(2)学生享有的合法权利
学生是权利的主体,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各项社会权利,概括起来有:
①人身权。国家除了对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外,还对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
②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3.学生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学生应尽的义务有:
①遵守法律、法规
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④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4.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概念进行了全面、科学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为社会传递信息、培养人才、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5.教师职业的特点
(1)传道者角色
(2)授业、解惑者角色
(3)示范者角色
(4)管理者角色
(5)朋友角色
(6)研究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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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除了对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外,还对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更多考点总结详见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整理的2016年中学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点:第五章学生与教师,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时时发布行业最新动态、备考试题资料,欢迎大家关注。
6.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
我国《教师法》第l0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代教师质量的集中体现。
(1)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
①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
②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
③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
④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2)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
①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②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③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7.教师的人格特征
对教师的个性素质也有特定的要求,教师要有优良的个性品质,如热情慷慨、善于交际、乐于助人、有责任心、仁慈友善、合群合作、公平客观、耐心周到、有幽默感等。
8.学生和教师的关系
师生关系是指学生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
(1)教学上的授受关系
教师处于教育和教学的主导地位。
② 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
②学生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
③对学生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2)人格上的民主平等的关系
师生关系是教育活动中的基本关系。
①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人格上与教师是平等的
②严格要求民主的师生关系,是一种朋友式的友好帮助的关系
(3)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促进关系
①师生关系从本质上是一种人一人关系
②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仅是知识上、智力上的影响,更是思想上、人格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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