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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参加磐安县2016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参加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与本公告的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进入金华教育网站的“自学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咨询电话:82469621,82469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精神,环球网校现将磐安县2016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整理如下:
一、认定范围
磐安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所在地在本县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县人才交流中心,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县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以及在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后,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5日~6月23日截止。(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0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在网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00~17:30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方式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 “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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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浙江磐安县2016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是6月15日~6月23日,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或教师资格论坛,如果你喜欢《浙江磐安县2016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这篇文章,欢迎点击Ctrl+D进行收藏,以便随时查阅。环球网校教师频道小编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交流!
【摘要】浙江磐安县2016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是6月15日~6月23日,相关认定事宜可详见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整理的浙江磐安县2016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时时发布行业最新动态,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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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10.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五、现场确认
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我县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时间、地点
1.确认时间:6月24日的8:30~11:30和14:30~17: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6月24日17:00关停,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磐安县教育局人事科(二) (安文镇北街30号,电话:0579-84652581 )。
(二)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3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7.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携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5年下半年以后考生可提供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六、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体检具体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费用交给定点医院。
七、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在7月中旬前后登录“磐安教育网”,查看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咨询电话:
磐安县教育局:8465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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