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点击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为什么那么严格?
网友提问:我们应该向什么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什么部门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呢?
老师解答: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环球网校诚意整理]
认定机构类别: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因认定人数减少或认定机构违规或认定机构无法正常履行认定职责的,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因此,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时,应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向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厅(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即选择"认定机构"时,需按下列要求选择:
翻页继续→_→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或教师资格论坛,如果你喜欢《教师资格认定时要向哪些部门进行认定申请呢?》这篇文章,欢迎点击Ctrl+D进行收藏,以便随时查阅。环球网校教师频道小编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交流!
【摘要】今年已经都一些地区发布了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那么有网友对此就有疑问了,为什么认定公告不是同时发布的呢?教师认定申请都是向哪些部门进行申请呢?都是什么部门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呢?大家可以随小编一同来了解一下。相关地区的认定消息大家不要着急,可以随时关注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或者直接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查看。
点击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为什么那么严格?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但某些地区认定权限进行了调整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网上申报时须选择市教育委员会。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选择任教学校所在省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厅或教育委员会)。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申请人的是:申请人若要获得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社会任何其他机构(或渠道)或采用虚假材料从教育行政部门违规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均属非法。非法获得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被依法撤销。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所以,申请人万万不可相信此类机构所谓的"包过"之类的承诺。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或教师资格论坛,如果你喜欢《教师资格认定时要向哪些部门进行认定申请呢?》这篇文章,欢迎点击Ctrl+D进行收藏,以便随时查阅。环球网校教师频道小编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