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幼儿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还比较弱小,不懂得保护自身的权利,因此公民、社会和国家都有责任保护并帮助幼儿实现自己的权利。环球小编帮大家整理关于幼儿权利的资料,希望大家在后面紧张复习中能用到。
点击查看:2016年幼儿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汇总
幼儿的权利是指幼儿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拥有的一切正当权利。幼儿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基本的人权;二是因为幼儿这个特殊的身份而拥有的特殊权利。[环球网校整理]
1.幼儿的基本权利
(1)生存权
幼儿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是保障幼儿生命存活、身体健康以及作为生命外围屏障的人格尊严的权利。
(2)获得保护权
幼儿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还比较弱小,不懂得保护自身的权利,因此公民、社会和国家都有责任保护并帮助幼儿实现自己的权利。
(3)发展权
发展权是指幼儿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其主旨是要保证幼儿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4)参与权
参与权指幼儿具有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或教师资格论坛,如果你喜欢《幼儿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点之幼儿的权利》这篇文章,欢迎点击Ctrl+D进行收藏,以便随时查阅。环球网校教师频道小编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交流!
【摘要】幼儿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还比较弱小,不懂得保护自身的权利,因此公民、社会和国家都有责任保护并帮助幼儿实现自己的权利。环球小编帮大家整理关于幼儿权利的资料,希望大家在后面紧张复习中能用到。
点击查看:2016年幼儿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汇总
2.幼儿的特殊权利
(1)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幼儿教师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随意剥夺幼儿的受教育权。
(2)身体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它是幼儿人身权的重要内容。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唆使他人侵害幼儿的身体安全。
(3)人格尊严权
有些教师往往不重视幼儿的人格尊严权,侵犯幼儿人格权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会给幼儿的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
(4)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 先决条件。教师应当保护幼儿的人身自由权。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或教师资格论坛,如果你喜欢《幼儿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点之幼儿的权利》这篇文章,欢迎点击Ctrl+D进行收藏,以便随时查阅。环球网校教师频道小编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