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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为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229号)规定,经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2-5087413(保定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0312-3071100转20390(保定市公安局政治部)
附件::《保定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