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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就辽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地点安排
体检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当日早6:20前到原辽阳市人事局(辽阳市青年街69号)集合,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09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准考证、近期2寸免冠免戴眼镜的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黑色碳素水性笔一支,自备体检费30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3、女性受检者晨起尽量不排尿。怀孕或可能受孕的女性受检人员,应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否则后果自负。
4、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禁带手机。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