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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须知
欢迎您来到本窗口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内容,谢谢您的配合。
一、业务说明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办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12333sh.gov.cn)上可查询到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若遗失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予补发证书,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出具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的书面证明。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上述申请材料,至受理地点办理。
2、材料审核:受理人审核申请资料。
3、领取补办证书或书面证明:申请人可选择快递邮寄,也可自行至窗口领取。
(1)快递邮寄:申请人可在提出补办申请时,选择使用EMS快递方式领取,快递费由申请人自理、快递费到付。一般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快递给申请人。
(2)自行领取:申请人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至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大厅证书发放室领取证书。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1、时间:周一至周五(双休日及国定假期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大厅6号窗口职业资格证书受理窗口
五、咨询电话:62748577*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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