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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免征车船税

环球网校·2016-08-14 13:37:47浏览194 收藏58
摘要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开始进行预习备考,环球网校为了方便考生提前预习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免征车船税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车船税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提早制定学习计划,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开始进行预习备考,环球网校为了方便考生提前预习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免征车船税”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车船税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提早制定学习计划,供参考

  免征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环球网校提供车船税)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6.临时人境的外国车船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7.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 年内免征车船税。

  8.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 年内免征车船税。

  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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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计税依据的有(  )。

  A.每辆

  B.整备质量每吨

  C.净吨位每吨

  D.购置价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购置价格不属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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