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税务行政复议概念及范围
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球网校提供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6.税务机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颁发税务登记证;
(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行政赔偿;
(4)行政奖励;
(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纳税申报的内容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纳税申报的概念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务的账簿、凭证管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款征收措施之核定、调整税额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责令缴纳和加收滞纳金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保全措施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务检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概念及范围”介绍了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点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开始备考,环球网校为了方便考生提前预习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概念及范围”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提早制定学习计划,供参考
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9.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税务机关通知出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纳税申报的内容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纳税申报的概念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务的账簿、凭证管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款征收措施之核定、调整税额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责令缴纳和加收滞纳金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保全措施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务检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概念及范围”介绍了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