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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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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章节练习题汇总 | |
第一章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一章总论 |
第二章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第三章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第四章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
第五章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第六章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
第七章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后练习题: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
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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