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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南通市2014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8日,具体通知如下:
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更改报考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9:00~7月8日16:30
新考生支付时间:2014年7月9日9:00~7月14日16:30
(请按照现场审核通过顺序依次完成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6:30前,逾期不缴费者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 老考生[指:指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的,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和改报专业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9:00~7月8日16:30
老考生支付时间:2014年6月27日9:00~7月14日16:3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8月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处初审具体流程:
步骤一,提交材料到“药监局资格初审处”审核;
步骤二,初审合格后到“人社局资格复审处”复审;如复审有疑义,进行资格复核确认;
步骤三,审核通过后,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初审合格考生回执单,审核结束。
3.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且报名表上显示有考生档案号或提示老考生身份)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如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7月9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服务大厅一楼西北角A100、A99、A98窗口(工农南路150号)
(四)新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送审的材料如下:
(1)网上打印的2014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名条件的要求准确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专学历必须同时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
(4)根据省终审结果意见,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等本科及其以上专业学历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在药房岗位的补充证明(事业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详细药房岗位证明原件。药店、生物制药企业等人员须提供社保管理中心盖章的社保单证明,与药店、企业等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药店营业执照等材料),所有卫生服务站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详细药房岗位证明原件;
(5)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级职称证书,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副高职称不予接受,免试条件原则上针对药师高级职称人员)及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7)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工作年限。
2.报考级别及报考专业不可以随意更改,如往年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重新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
3.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有关社保证明、劳务合同、药店企业等法人资质、单位详细工作证明等材料。严禁不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考生工作单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社保系统一旦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5.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工作单位等),请拨打59000252、59000251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其中工作单位一栏请考生谨慎填写,一旦录入报名系统,工作单位原则上不予修改,确需修改全部工作单位的,请考生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时间内携带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中心盖章有效)至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主楼1017室现场提交后方可修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请于7月14日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时间,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主楼1016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4年10月13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或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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