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缓解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供求矛盾,鼓励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履行处方审核和指导合理用药工作,近日,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服务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工作在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过渡期间,除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外,当药店注册的执业药师因特殊原因不在岗时,以自愿参加为原则,通过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其提供在线审方和远程视频药学服务,从而弥补执业药师不足的问题。
开展试点企业应满足以下6项基本条件:1、开展执业药师远程服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在公司总部设置独立的执业药师审方室,其工作人员应该是注册在公司总部的执业药师,每个执业药师工作平均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门店数量在50家以内的,应配备6名以上的执业药师;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执业中药师的配备比例应占执业药师总数量的30%。超过50家门店的,每增加20家门店的,应增配1名执业药师。同时,在为消费者提供远程审方服务时,各连锁门店必须有一名药师在现场负责对该处方进行复核。2、执业药师远程服务平台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自主开发。公司总部和门店的计算机、相应设备和网络传输必须能够满足执业药师远程服务的要求,能及时审核连锁门店处方、药品进销存等相关数据,审核的处方应定期进行备份。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设置的审方室应安装高清视频设备和语音系统,通过执业药师远程服务平台为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提供在线远程审方服务。顾客到门店购买处方药时,处方信息经拍照(电子扫描)后传输至总部远程审方室,由审方室的执业药师审核并确认后发回门店,经门店药师核对后方可销售。4、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建立执业药师远程服务平台的配套制度和管理规定,确保远程服务责任落实。审方室应配备指纹考勤设备,注册执业药师上下班必须进行指纹刷卡,审方时采用指纹确认,工作时间必须与门店营业时间同步。5、零售连锁门店是执业药师远程服务平台的工作节点,应能提供对门店执业药师的考勤、在线服务等。6、审方室的远程服务系统、视频设备、考勤设备能与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接,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
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提出申请,经受理、现场检查决定通过后,对准予参加试点的药品零售企业向社会予以公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定期对执业药师远程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违规行为一律依法处理。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医学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老师联系方式:62126633-6749 专业老师QQ群:32863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