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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2013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10月19、20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3年10月19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013年10月19日 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3年10月20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2013年10月20日 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