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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20日举行,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客观题)、《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客观题)、《药事管理与法规》(客观题)、《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客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考试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和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7月23日9∶00至8月6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7月25日9∶00至8月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统一定于2013年7月24日9∶00至2013年8月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应试人员可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地址:东营市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509房间考试中心(一),联系电话:8333307。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三县两区、油田报名点考生务必于2013年8月6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