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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201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0·2013-06-19 09:12:10浏览0 收藏0
摘要 湖北武汉201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13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武汉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网上缴费。 

(一)所有考生须在须在6月18日9:00至7月3日16:00(逾期不补),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填写报考信息,上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内,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二)所有符合“考全科”、“免2科”报名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须本人携带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于7月1日~4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报名表交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工作人员。 

(三)往年已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全科”或“免2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留存),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确认。 

(四)网上缴费。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网上做资格审查与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考生可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18日13:00~7月4日24:00.缴费成功(收费状态显示“已交费”)后,请考生务必打印报名表备查。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六)2013年10月14日9:00~20日14:00,考生可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科目、时间、报名条件等具体要求,请查看本网站“考试政策”栏武汉市职改办《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人事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被认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试卷,当次科目成绩无效。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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