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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复习资料:配伍禁忌 $lesson$
配伍禁忌
是对一般情况下不宜相互配合使用的药物,包括“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诸药:甘草反京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贝母(川贝、浙贝)、栝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半夏、白蔹、白芨;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 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歌: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角),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 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槛炙搏莫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