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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辅导:中药制剂稳定性长期试验 $lesson$
长期试验
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品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的。取供试品3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分别于0、3、6、9、12个月,按考察项目检测, 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于18,24,36个月取样,按项目进行考察,结果与0月比较。以确定药品的有效期。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品,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在药品标签及说明书中均应指明在何种温度下保存,不得使用“室 温”之类的名词。
中药新制剂初步稳定性试验应在临床试验用包装条件下,于室温考察或37~40℃,相对湿度75%,除当月考察一次外,连续3个月,每月一次检测。如稳定,可申报临床。再继续考察3个月,然后每半年考核一次,申报生产时,继续考察稳定性,标准转正时,据此确定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