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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辅导:化学药品说明书写要求(4)

|0·2010-11-15 14:34:12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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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药师辅导:化学药品说明书写要求(4)

  用法用量

  (1)应当包括用法和用量两部分。需按疗程用药或者规定用药期限的,必须注明疗程、期限。

  (2)应当详细列出该药品的用药方法,准确列出用药的剂量、计量方法、用药次数以及疗程期限,并应当特别注意与规格的关系。

  (3)用法上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实际情况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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