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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辅导: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3)

|0·2010-10-26 11:08:56浏览0 收藏0

  执业药师辅导: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3)

  药品批发企业人员资质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2)质量负责人: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药检部门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5)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 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批发企业的质管、检验、验收、养护、计量等专职人员数不少于总人数的4%;零售连锁企业不少于2%)。

更多信息访问: 执业药师考试频道 执业药师考试论坛 执业药师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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