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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辅导:GMP的产品销售与收回

|0·2010-10-18 17:23:35浏览0 收藏0

  执业药师辅导:GMP的产品销售与收回

  1.销售记录的内容及保存期限

  (1)内容:品名、剂型、批号、规格、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

  (2)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2.药品退货和收回记录的内容

  (1)内容: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或收回单位及地址,退货或收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

  3.因质量原因退货或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涉及其他批号时,应同时处理。

更多信息访问: 执业药师考试频道 执业药师考试论坛 执业药师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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