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执业药师:麻醉和精神药品法律责任(5)

|0·2010-09-07 11:14:10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执业药师:麻醉和精神药品法律责任(5)

  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现金交易的处罚

  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定点批发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交易的药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更多信息访问: 执业药师考试频道 执业药师考试论坛 执业药师博客圈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