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麻醉和精神药品法律责任(2)
|0·2010-09-06 10:01:38浏览 收藏
执业药师:麻醉和精神药品法律责任(2)
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违规的处罚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