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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辅导:发热用药注意事项

|0·2010-09-02 09:06:07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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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药师考试辅导:发热用药注意事项

  正确看待发热:

  对症治疗,可能掩盖病情

  发热是一种保护性反应;另一方面,消耗体力。高热骤降时,有可能引起虚脱

  解热镇痛药的合理使用

  应掌握用量,避免滥用

  宜在餐后服药

  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出血倾向慎用或禁用

  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用

  交叉过敏

  一般不超过3日

  不宜同时应用两种以上

  一般处理(保健)

  多饮水和及时补充电解质

  物理降温

  休息、睡眠

  不宜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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