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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复习资料:法律责任法(1)
新开办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GMP、GSP认证仍生产经营药品的处罚
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处罚的情况
(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进行GMP认证的。
(2)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车间、新增剂型的未按规定时间进行GMP认证的。
(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进行GSP认证的。
(4)擅自进行临床试验的、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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