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考试省份
订阅报考资讯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药品包装的管理法(3)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印制及药品商品名称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印制:必须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主要是印制的内容)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内容、格式)的规定印制。药品商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更多信息访问: 执业药师考试频道 执业药师考试论坛 执业药师博客圈
相关推荐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