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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药典与药材鉴定相关内容(3)

|0·2010-08-12 09:22:52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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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药师:药典与药材鉴定相关内容(3)

  附录

  杂质检查法

  1、检查项目: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不符;来源与规定不同;无机杂质,泥沙、尘土等。

  2、检查方法:取规定量的供试品,挑拣或筛分;将杂质称重,计算在供试品中的含量(%);有需要时还需利用显微或理化方法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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