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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复习资料:药品管理(11)

|0·2010-07-19 10:44:58浏览0 收藏0

  执业药师考试复习资料:药品管理(11)

  药品名称规定

  (1)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

  (2)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更多信息访问: 执业药师考试频道 执业药师考试论坛 执业药师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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