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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辅导:用药适宜性的审核(6)

|0·2010-06-03 12:43:11浏览0 收藏0

  执业药师考试辅导:用药适宜性的审核(6)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1抗生素中β内酰胺类的青霉素等,氨基糖苷类的链霉素,以及碘造影剂、局麻药、生物制品(酶、抗毒素、类毒素、血清、菌苗、疫苗)等药品在给药后极易引起过敏反应,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为安全起见,需根据情况在注射给药前进行皮肤敏感试验,皮试后观察15~20分钟,以确定阳性或阴性反应。

  2 对青霉素、头孢菌素、破伤风抗毒素等易致过敏反应的药品,注意提示患者在用药前(或 治疗结束后再次应用时)进行皮肤敏感试验,在明确药品敏感试验结果为阴性后,再调配药品;对尚未进行皮试者、结果阳性或结果未明确者拒绝调配药品,同时注意提示有家族过敏史或既往有药品过敏史者在应用时提高警惕性,于注射后休息、观察30分钟,或采用脱敏方法给药。

  3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可引起过敏性反应或过敏性休克,同时与青霉素类抗生素存在交叉过 敏,但目前对头孢菌素应用前进行皮肤试验的临床意义尚有极大争议,尚无定论。多例报道,头孢菌素可致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为慎重起见建议在应用前作皮肤试验。

  4药物是否需要做药物皮肤敏感试验,请参照药品说明书和官方的药物治疗指南。

  5所有抗毒素,血清,半合成青霉素、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类、B内酰胺酶抑制剂的复方制剂 均应按说明书要求做皮肤试验;

  除上述药品外,药师应根据各单位具体要求,对皮试做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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