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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0·2010-05-26 09:49:10浏览0 收藏0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30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13日上午9时起至2010年6月11日下午17时截止。自6月11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6月7日至6月11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考试方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5376054316121四、其他

  (一)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附件:1.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要求

  3.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5.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10年10月15日。

  四、名词解释

  (一)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二)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附件2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要求

  一、《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用A4纸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3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用A4纸直接下载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
□报考级别为“考四科”条件;
□报考级别为“考二科”条件。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0年10月16、17日
资格证书编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意见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填写。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4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5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报考级别
报考人数
  
报考一科(65\人)
 
 
报考二科(130\人)
 
 
报考三科(195\人)
 
 
报考四科(260\人)
 
 
 
 
 

  联系人: 电话: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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