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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事局、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227)号精神,经与自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10月16-17日举行。
10月16日上午9:00-11: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上午9:00-11:30考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考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2010年度执业药师(原为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
考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考中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大纲、指定用书与去年相同。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可在4科中选报,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或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均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5月20日至6月20日,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5月22日至6月22日,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5月24日至6月24日。
(二)报名程序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0年新参考人员,在填报基本信息前应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非2010年新参考人员,如在填报基本信息前未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6K至30K之间。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审查
1.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10年5月24日至6月24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自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科(电话:13402316807,联系人:张志勇)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经签字和加盖公章持上述材料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自贡市人事局2号楼二楼考试测评基地,电话:2309549,联系人:罗华、刘敏)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非2009年新参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待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进行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后,方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2.资格初审和复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市职改办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准考证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五、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到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成功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若确需开具发票的考生,需在网络报名成功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后打印本人的《报名表》(初报考生需资格审查合格签章),携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自贡市人事局2号楼二楼考试测评基地,联系人:罗华、刘敏,电话:2309549)进行资格审核后,再到市人事局1号楼三楼302室进行缴费,然后持加盖“现金收讫”专用章的《报名表》和缴费发票交回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进行缴费网上确认。现场缴费者未到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七、考试辅导教材可到当地新华书店购买,也可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中心代购(联系电话:85559694、88825143)。
八、2010年全省执业药师考前培训工作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报名咨询电话:85559694,88825143。考生可直接与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网址:http://pharmcay.scu.edu.cn,联系电话: 13882101777,胡老师)、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网址:http//210.41.222.131,联系电话:13881719500,联系人:吴老师)联系。
九、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