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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复习资料:农村药品市场管理
1、农村药品供应:遵照法律规定,规范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可靠和价格合理。国家政策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发展和延伸,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逐步建立面向农村的区域性药品配送中心;逐步推行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规范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乡(镇)、村卫生医疗机构,也可采取“跟标”的方式参加县级医疗机构的药品招标采购;积极鼓励在农村开设药品零售网点。
2、农村药品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药品流通领域的整顿和规范;加大农村地区药品管理法制和安全用药的宣传;大力推进农村药品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3、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的规定
(1)药柜概念:以保证村民用药安全、及时方便为宗旨,由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药品经营活动的延伸,在村设置的药品销售点。经营品种原则上限于非处方药,由地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