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函[2009]3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5月5日―2009年5月15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名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省人事厅、原省医药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1999]5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点击主页上“考试报名”,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
(二)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新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于2009年6月11日至12日到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五一大道549号 联合商厦11楼)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可直接现场缴费。
(三)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2002]281号)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3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一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10月12日至10月15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五)跨省转考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二部(联系电话: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五、工作要求
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职称证书,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市职改办将依照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附件:2009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月5-15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
6月11-12日 |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 |
10月12-15日 |
考生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
10月17日 |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
12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