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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08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1 收藏0
摘要 重庆2008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关于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人社厅函〔2008〕97号文件《关于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就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9年执业药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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