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精神,现将我区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 10月20日 |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2007年 10月21日 | 上午 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办法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宁夏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23日上午9时起至5月15日下午5时截止。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区报名确认时间为2007年5月8日至5月15日(周六、周日不进行确认工作),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14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报名联系电话: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0951)6198282
报名地址: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
教材联系电话: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951)6024459
愿意参加执业药师培训的考生,可与宁夏干部培训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杨莉 联系电话:(0951)504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