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人事局职改办、考试中心、兵直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 考试科目和时间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在“政策文件”、“考试计划”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的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及考试方式。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提示要求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考试费用,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2006年5月8日-7月8日
(三)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考生可以就近选择,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了《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四、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规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一个考点。
五、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一个月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窗口自行查询及打印《成绩单》。
兵团人事局
二00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