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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9号)和《关于做 好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8号)精神,现将2005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 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1、执业药师: 10月15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2、企业法律顾问: 10月15日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6日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考生在考试时,应自备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仅限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中的《企业管 理知识》科目)(免套、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1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从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 (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参加考试。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 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符合上述相应的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上述两种考试的报名时间均为2005年4月25日至5月1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办法及地点:报考人员须选择填写《200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005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各种证件均为原件),3.3厘米近期免冠照片1张;免试人员须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原件,申报跨年度报名的考生须携带上一年度考试的准考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地址: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人才大厦四楼8416房间,电话:84352506)办理考试报名手续。以上两种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05年4月20日 附件:2005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报名表 |